做股票代持

2024-05-04 06:56:46

导读帮别人代持股份有什么风险代持股份意味着将个人股权交由他人持有,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代持人可能会利用权利进行不当操作,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失...

做股票代持

做股票代持

帮别人代持股份有什么风险

代持股份意味着将个人股权交由他人持有,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代持人可能会利用权利进行不当操作,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失。此外,代持人在法律上也可能面临着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代持股份的实质是将个人所有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交给他人代为持有,由代持人行使股东的权利、接受利息和红利等投资收益。然而,如果代持人存在不当利用股权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例如,代持人可能会擅自出售这些股份导致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或利用自己的地位获取其他利益从而对投资者不利。同时,代持人在代持期间也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代持人需要遵守相关股权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代持股份的规定,否则可能涉及违规操作,例如违反禁止出售期间的限制、擅自转让等。在这种情况下,代持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被投资者追责、被司法机关查处等。

如何避免代持股份风险?为了规避代持股份的风险,投资者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完成投资。例如,可以选择购买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寻求专业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如果还是想通过代持股份来实现投资,那么需要选择可信赖的代持人,并签署相关的代持协议,在代持过程中密切跟踪代持情况,及时了解代持人的操作情况,避免受到不利影响。

代持股份需要将个人股权交由他人持有,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代持人可能会利用权利进行不当操作,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失。建议投资者选择可信赖的代持人,签署相关代持协议,并密切跟踪代持情况,避免受到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其它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票代持违法吗

法律分析: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合法,但实际出资股东虚假出资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票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股权代持作为一种股权处理方式无疑将继续存在下去,即使其操作结果在现阶段仍存在未知数,即使此类争议和诉讼案件仍在继续。

股票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代持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前提一定要确定双方当事人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而且合同的内容也表达出了双方的真实意,同时合同的条款也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所存在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对于民商事合同,法律的约束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且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股协议是有效的合同,出于保护实际投资人的投资权益,投资权益属于实际出资人,不属于名义股东。但值得注意的是,解释中也规定了名义股东是公司的合法股东,实际出资人想成为公司真正的股东,必须履行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即需要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

股票代持什么意思

股票代持是指实际的股票持有人因某种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以他人名义代替实际持有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

股票代持是合法的,股票实际持有者人和代持有者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不过协议要确认好实际持有人和代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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