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涨规则

2024-05-08 07:08:48

导读股票涨跌幅规则最高限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各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如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价格规则——(1)首个交易日...

股票上涨规则

股票上涨规则

股票涨跌幅规则

最高限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各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价格规则——

(1)首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本规则适用的股票类型如下:

0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02增发上市股份;

0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04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

05.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退市股票;

06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交易日价格为10%;

(三)风险预警股票上涨或下跌5%;

预警风险股票的其他情况:

前一交易日a股收盘价低于或等于0.1元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

当b股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或等于0.01美元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4)退市整理期第二日之后的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

股票退市的其他情形:

前一交易日a股收盘价低于或等于0.05元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

当b股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或等于0.005美元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价格规则——

01 IPO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02其他交易日都是上下20%。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主板交易规则——

(1)首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本规则适用的股票类型如下:

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02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

03.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退市股票;

04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交易日价格为10%;

(3)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4)退市整理期第二日之后的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

(5)涨跌幅最高限价与前收盘价之差的绝对值低于最小价格变化单位的,前收盘价涨跌一个最小价格变化单位为涨跌幅最高限价。

深圳创业板市场价格规则——

(IPO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2)其他交易日价格为20%;

(3)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

(4)退市整理期第二日之后的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

(IPO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2)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3)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30%。

四。场外交易(新三板)

(1)创新层的上限为50%;

(2)基础层的限价为100%。

没有价格限制,但是有临时止损规则。

可转换债券的临时停牌规则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3354

当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20%时,暂停交易30分钟。复牌后将进入连续竞价。停牌时间超过14:57,14336057将复牌,进入连续竞价。

首次涨跌幅30%,暂停交易至14:57。复牌进入连续竞价,收盘价为加权平均成交价。

深圳——

当价格首次涨跌幅20%时,停牌30分钟,复牌后公司进入集合竞价。如果停牌时间超过14:57,14336057将复牌并进入集合竞价,然后进入收市集合竞价。

当首次涨跌幅30%时,停牌至14:57,复牌进入集合竞价,随后收盘价进入集合竞价。收盘价是最终成交价。

相关问答:新股上市涨跌幅规则

不可以低于发行的价格的80%,同样不能高于120%,必须要按照这个规定进行,这是有明确规定的。而科创板则是有着一些不同的规定在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停板的限制,一直到第2个交易日涨跌幅的限制达到20%。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进行申报的价格有效区间跌幅不得超过发行价格的80%,上涨不能超过20%在连续竞价进行申报的有效区间是下跌,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上涨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一、新股上市会怎么样?如果关于新股上市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从申购日算起,新股在8~14个自然日内就会上市。关于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首5日是不对涨跌幅设置限制的,到了第6个交易日开始日涨跌幅限制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发行价如果每股10元,则当日最高价位不会超过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依据我多年的跟踪分析,往往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涨停,后期连板数量大于5个。新股什么时候卖比较合适,还要依照个股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来归纳分析。如果新股上市当日出现破发且持续下跌,上市当天就把它卖掉,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由于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涨跌不受限制,为了预防股价回落,在第1天上市的时候,中签的朋友就可以直接把它卖了。其外,要是股票是持续连板的,当开板发生时,建议各位朋友转卖出去,这是最安全的做法。二、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签几率?从长期来看,打新中签和申购时间这二者之间没有关联,要是想要提升新股的中签几率,以下的一些做法可以用作参考:1、提高申购额度:假设前期拥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取得的配号数量也就越多,自然中签的概率就会越高。2、尽量开通所有申购权限:假若手头上的资金充裕,建议均匀持仓,一次性开通主板和科创板的申购权限。那么这样的话,不管碰到什么情况新股都可以申购,还能够增大中签的机会。3、坚持打新:可别错过每次打新股的机会呀,还是由于中新股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坚持摇号是必须的,要坚信机会总会轮到我们的头上。

怎么确定股票的上涨限制

怎么确定股票的上涨限制

投资者可以根据个股所处的板块,来确定个股的上涨限制,对于创业板、科创板的个股来说,在上市的前五天没有涨跌幅限制,五天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对于北交所的个股来说,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为30%,对于st股票(除创业板之外)涨跌幅限制为5%,a股市场上的其他普通股票,上市首日涨幅为44%,跌幅为36%,上市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为10%。

同时,一些股票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受涨跌幅限制:

1、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2、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3、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4、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5、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股票涨幅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主板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沪深交易所A股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也就意味着股票当天的最高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1+10%),最低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1-10%)。但是,也有一些特别情况,股票的涨跌幅会打破这一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是新股上市首日一般要求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增发股票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幅

3)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不设涨跌幅

4)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

创业板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同时,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但前5个交易日根据股票的涨跌幅设置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当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对于科创板的股票,竞价交易实时每日20%的涨跌幅限制,此涨跌幅与创业板相同。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根据盘中股价的涨跌幅,会设置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当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此规则同创业板)

大连华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卖出申报除外。

“卖出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元/股。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适用范围: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的交易。

实施时间:自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竞价交易篇

增加新股无涨跌幅限制天数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创业板新股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新增股票特殊标识,设有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具体请继续往下看哦。

放宽涨跌幅限制比例

创业板股票、相关基金竞价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相关基金包括: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既包括存量股票,也包括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都是20%;实行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具体基金名单,由深交所向市场公布。

增设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为: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注,买入(卖出)基准价格,按照以下顺序获取:

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若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若无——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前收盘价

例如,投资者小李想买入创业板股票,如果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元/股,则小李的限价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1000X 102%=102元/股,若申报价格超过102元,则不会即时参与竞价,也不会在即时行情中揭示,待价格波动进入有效竞价范围后,再参与竞价。

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保持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不变

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没有改变投资者原有的交易习惯。

其他交易事项篇

完善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各停牌10分钟;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或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在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后,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创业板市场定价空间增大,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价格波动风险,理性参与交易。

新增证券特殊标识

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明确创业板存托凭证适用规则

创业板存托凭证交易、融资融券等事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中有关股票交易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盘后定价交易篇

创业板新增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创业板股票新增盘后定价交易,进一步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需求;盘后定价交易是指深交所在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和申报时间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

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申报价格要求

申报买入限价收盘价:申报无效

卖出限价>收盘价:申报无效

买卖限价超出当日涨跌幅限价:申报无效

单笔申报数量要求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100万股。

成交原则

深交所以当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委托指令

投资者参与盘后定价交易,应向证券公司提交盘后定价委托指令。

关于即时行情

每个交易日9:15至15:05,盘后定价申报不纳入即时行情;

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盘后定价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

其他要点

盘后定价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通过盘后定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视同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遵循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交易公开信息篇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

披露指标: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相关股票。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龙虎榜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异常波动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标: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大连华讯特别提醒: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创业板综合指数涨跌幅。

例如,某只股票当日涨幅10%,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1%,则该股票当日的涨跌幅偏离值为9%。

披露信息: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披露

披露指标: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披露信息:深交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同一只股票若同时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一并公布。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交易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

披露信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大连华讯特别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深交所官方网站查询创业板交易公开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编辑:大连华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djxtjd.com/gupiao/411555.html

上一篇:股票上涨融券
下一篇:股票上涨调整
相关文章